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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因公赴大陸地 區(含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 施如說明,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主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考察計畫、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如說明,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教育部108年10月9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107292號函檢送核定之教育部所屬國立大專校院109年度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表、108年11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164867號函檢送行政院核定之本部所屬機關(構)、附設醫院109年度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表及本校109年2月3日中人字第1090500113號,計達。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提醒前往具感染風險之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視其旅遊地區和有無症狀等,返臺後應配合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施以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主動監測或自主健康管理等方式進行觀察,行動自由均受不同程度之限制,並建議赴大陸考察、參與會議及各項交流活動,除有必要性及急迫性須親自前往,且無替代方式外,不宜前往。
 
三、考量疫情發展現況及赴陸返臺後應配合居家隔離等措施,對業務推動有無影響均須慎酌。爰部屬機關(構)學校首長如須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應先採適當替代措施,審慎安排於疫情管制期間後再行前往;所屬人員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亦應審慎評估比照辦理,並應隨疫情發展,秉權責即時檢討調整。 
承辦單位: 人事室
承辦人: 浦仕岳
分機: 2046
發布日期: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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