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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主旨:函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於本(109)年3月24日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044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於第1款新增補償適用對象之但書規定:「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承辦單位: 學務處
承辦人: 郭錦暖
分機: 2252
發布日期: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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