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因應處理原則,請查照轉知。
主旨:檢送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因應處理原則,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2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027579號函、科技部109年3月4日科部綜字第1090013875號函及109年3月19日科部科字第1090017350號函辦理。
二、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有關展延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限,及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變更與經費報支之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7點第1項及第19點相關規定略以,計畫主持人得視執行狀況展延計畫執行期限且於計畫結束3個月內繳交相關報告。
(二)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變更與經費報支,請依「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辦理。
(三)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致無法成行者,得依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函釋從嚴原則,檢據覈實報支。
一、依教育部109年3月2日臺教高(二)字第1090027579號函、科技部109年3月4日科部綜字第1090013875號函及109年3月19日科部科字第1090017350號函辦理。
二、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有關展延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限,及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變更與經費報支之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一)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7點第1項及第19點相關規定略以,計畫主持人得視執行狀況展延計畫執行期限且於計畫結束3個月內繳交相關報告。
(二)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變更與經費報支,請依「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辦理。
(三)若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赴國外移地研究及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致無法成行者,得依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函釋從嚴原則,檢據覈實報支。
三、檢送教育部及科技部來函電子檔共3份、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科技部104年9月11日科部綜字第1040065531號函電子檔及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各1份。
四、本案聯絡人:
(一)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1、科技部:綜規司林瑜芳小姐,連絡電話:(02)27377980。
2、本校聯絡人:研發處黃怡菁小姐,分機2613。
(二)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學生部分):本校聯絡人:研發處陳嫚斐小姐,分機2609。
(三)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教師部分):本校聯絡人:研發處謝雅芬小姐,分機2608。
(一)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1、科技部:綜規司林瑜芳小姐,連絡電話:(02)27377980。
2、本校聯絡人:研發處黃怡菁小姐,分機2613。
(二)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學生部分):本校聯絡人:研發處陳嫚斐小姐,分機2609。
(三)科技部科研人才交流補助案變更(教師部分):本校聯絡人:研發處謝雅芬小姐,分機2608。
承辦單位:
研發處
承辦人:
黃怡菁
分機:
2613
發布日期: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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