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內疫情升溫...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內疫情升溫,請轄內學校辦理寒假各項活動時,務必依說明遵守相關防疫工作,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109年1月28日高雄市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高市府肺指字第11030878900號函辦理。
二、高雄市轄內學校辦理營(校)隊、補考與重補修、寒假輔導課等防疫強化措施如下:
(一)取消或延後非必要、非特定對象、活動形式有密切接觸之集會活動。
(二)2月底以前,停止辦理跨校、跨縣市與學生相關集會活動。(三)停辦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之集會活動,此外,無法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之集會活動應暫緩辦理。
三、為維護校園師生健康,請務必加強以下防疫措施:
(一)強化通報採檢:工作人員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立即通報並就醫,且校方應掌握人員診斷病因,倘經安排採檢,於檢驗結果未確認排除前不得返回工作。
(二)人員健康管理:教職員工如為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主動告知學校,建議在家休養至少7日以上,學校應加強監測人員之健康狀況。
(三)每日至少以1000ppm漂白水清消環境(針對常接觸面),並視疫情增加消毒頻率。
(四)室內課程隨時保持空氣流通,全程佩戴口罩、戶外視情形佩戴口罩並盡量保持社交距離。
(五)督導教職員工生應正確執行手部衛生。
承辦單位:
學務處
承辦人:
郭錦暖
分機:
2252
發布日期:
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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