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本校教職員工申請出國、返台注意事項及返台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得上班、上課規定,請轉知所屬並依規定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重申本校教職員工申請出國、返台注意事項及返台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得上班、上課規定,請轉知所屬並依規定辦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申請出國事宜,前以109年6月3日中人字第1090500678號函及110年1月15日中人字第1100500063號函週知,諒達。
二、查目前全球均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爰依教育部109 年3 月18 日函示:「各大專校院教職員出國,屬『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警告者,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期間過後再行前往;……。」。
三、另本校109年5月27日中國武漢肺炎防疫工作小組(第15次)會議決議略以,考量教職員工出國辦理公務、學術交流或探親之實際需要,旨揭申請程序如下:
(一)教師已奉准休假研究期間出國或出國研究:
1、確定出國日期後逕至線上差勤管理系統填寫出國申請表,並於陳奉核定後,始得出國。
2、仍須視出國當時之國內外疫情狀況,遵循我國政府及本校相關之出國管制措施規定,故應於確定出國申請表核定後始得出國,並請申請出國教師注意預留申請核定時程。
(二)教職員工利用寒、暑假期間至國外探親或有其他特殊事由須出國:
1、須先專案簽准。
2、經專案簽准後,再至線上差勤管理系統填寫出國申請表,並奉核定後,始得出國。
四、本校教職員工欲申請出國者,請事先審慎審酌欲前往國家、我國政府及本校之相關管制措施,預定之回國時間應考量我國政府之邊境管制措施及對返國者之檢疫隔離措施、請假規定,避免因返國後須執行檢疫隔離,影響個人請假相關權益、公務、教學與研究工作。
五、次依本校110年2月4日中國武漢肺炎防疫工作小組(第18次)會議決議,為維護校園內所有人員之健康,恢復本校教職員工生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上課及不上班之規定,併案敘明。
六、又上開規定,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之指示,滾動式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