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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求,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兒童之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一案,請查照轉知。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有關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求,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停止收托期間,兒童之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0年5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72135號書函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00023595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其附件供參。

承辦單位: 人事室
承辦人: 浦仕岳
分機: 2046
發布日期: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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